欢迎访问宁夏圣诺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资讯>贸易资讯>文章详情

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668 字号: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14日发布2021年第31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存在补贴,国内聚苯醚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采取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下称《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20年8月14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3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补贴和补贴金额、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聚苯醚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和《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存在补贴,国内聚苯醚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采取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苯醚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商务部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从价补贴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猜你喜欢

宁夏圣诺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公司以“互联网+创新外贸服务”的服务理念,为外向型企业提供贸易资讯、政策分析、报关、报检、单证申领、退税指导、展会推荐、国际市场开发、跨境电商、培训孵化等全流程外贸服务,通过资源共享、服务集成、平台引流等方式创新外贸出口手段,培育中小企业外贸竞争新优势。我公司将以“数字化引领、标准化支撑、市场化服务”的发展方针,竭诚为全区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外贸综合服务。

联系我们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关村中卫园B座206室

18395046898(服务时间:9:00-18:00)

kefu@nxf-trade.com

在线咨询官方微信宁夏圣诺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